公共场所要对电子烟说“不”******
在不少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号称“低毒无害”的电子烟成了人们的新宠。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在许多城市,电子烟仍游走于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的空白地带。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电子烟同样会产生“二手烟”,并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需逐步加强管控,不让公共场所禁烟管理“留白”。
多地探索先行
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出现了新的禁烟标识,志愿者们手持禁烟标识,对在会场中使用电子烟的人进行劝阻。10月28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实施,规定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
半月谈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部分城市已通过立法等方式明确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2019年1月1日,杭州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成为国内首个把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畴的城市。随后,海南省及深圳市、张家口市等多地也推出升级版“禁烟令”,明确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范围。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姜垣介绍,今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随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今年以来,我国多个部门相继出台文件加强对电子烟的管理,为建立电子烟监管体系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姜垣说。
从世界范围看,加强电子烟使用管理也正逐渐成为共识。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烟草流行情况报告显示,除了完全禁止电子烟的地区,全球79个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至少一项措施限制吸食电子烟,包括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禁止电子烟的广告和推广、要求在电子烟包装上标注健康警示等。
“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在电子烟使用管理方面做出了探索,但目前除少数地区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外,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在法律层面规定在公共场所禁用电子烟。”姜垣认为,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范围势在必行。
严管电子烟,必要性何在
一段时间以来,电子烟因其宣称的“帮助戒烟”“低毒无害”“无二手烟”等特点成了许多烟民的选择,又因多样的造型让追求新鲜事物的年轻人把使用电子烟当作“潮流”。有年轻人认为,电子烟不含焦油等有害物质,和传统烟草有很大区别,“没必要管这么严”。事实果真如此吗?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行为干预科主任李威提醒,电子烟本质仍是“烟”,其中不但含有尼古丁等成瘾物质,还会和传统烟草一样产生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二手烟,危害身体健康。
“电子烟产品虽然不含焦油,但尼古丁含量不少,并且为了将尼古丁溶解,在烟油中加入了丙二醇和甘油,加热后产生的甲醛、乙醛、丙烯醛等致癌物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可逆的伤害。”李威说。不仅如此,电子烟的二手烟中还包含传统烟草中没有的铅、铬、镍等重金属物质。电子烟的二手烟是水雾状的气溶胶,“水雾”散得更快,但有害物质不会消失,因此电子烟二手烟的危害隐蔽性更强。
更为严重的是,电子烟成了青少年吸烟的突破口。“相比较传统卷烟,电子烟的外形、味道更容易被年轻人接受。”北京市健康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秀荣说,一些年轻人本来对香烟不感兴趣,但在公共场所看到身边的同学、朋友使用电子烟,觉得“很酷”,就也加入了吸烟者的队伍。一些青少年通过吸电子烟成了新烟民,原本宣传帮助戒烟的电子烟反而扩大了吸烟者数量。
此外,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也能进一步降低禁烟执法难度。一位基层监督管理人员表示,在查处一些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时束缚较多,需要提前分辨对方使用的是电子烟还是传统烟草,执法难度较大。
不让禁烟效果打折扣
“控烟条例落地实施让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有了明显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场所的电子烟使用率有所上升。”李威介绍,2021年天津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电子烟使用率较2020年均有明显提升。
“这在一定程度上让禁烟条例的实施效果打了折扣。”姜垣说,要让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立法是关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指出,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达到80%及以上。
“健康中国必须是无烟中国。”姜垣建议,各地要对控烟条例进行细化修改,通过立法等方式将电子烟纳入管理范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立法先行能有效引导公众舆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周望说,目前在电子烟使用方面公众认知仍存争论,导致各地在推动电子烟管控方面的步调不一致,“立法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刘秀荣认为,今年5月,《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能进一步降低电子烟对青少年群体产生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需尽快出台,尽可能降低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影响,把青少年的第一口烟掐灭。”刘秀荣说。
(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尹思源 郭方达)
银行加大消费贷推广力度 利率最低降至4%以下******
本报记者 李 冰 余俊毅
下调消费贷利率、推出利率优惠券、举办抽奖活动……春节前后,不少银行加大消费贷优惠力度。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通过探访银行网点、电话咨询、App查询等途径了解到,消费贷成银行信贷“开门红”重头戏。金融机构纷纷降低消费贷、信用贷产品利率,大力营销推广个人消费贷业务。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降至4%左右。
优惠活动种类繁多
年初,通常是银行信贷投放的关键节点。步入2023年,金融业持续加大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信贷“开门红”情况受到普遍关注。
记者多方走访观察到,春节前后,银行消费贷产品利率正在降低。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已下调至4%以下,并在还款方式、期限上进行了“让步”;有银行利率优惠甚至持续到2023年3月底。
以国有大行来看,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行的消费贷产品利率均在4%以下。其中,工商银行融e借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7%、年限最长为5年;中国银行随心智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利率最低3.95%,年限最长为3年;建设银行建易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95%,年限最长为3年;农业银行网捷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利率最低可至3.65%、年限为1年。
除国有大行外,部分中小银行也推出了各种类型的个人贷款业务,年化利率普遍在3.6%左右。
从多位用户反馈的情况及记者实际操作来看,大多银行放款较快,几乎“秒到账”。举例来看,某银行推出了闪电贷,并开展年化利率优惠券活动,符合活动条件的客户,可获得6.6折、8.5折、9.5折不等的利率折扣券。若使用6.6折优惠券贷款20万元,则年利率可低至3.8%,期限3年,并可以使用先息后本组合还款方式。
虽然各大银行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个人消费贷优惠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放松了贷款的申请门槛和审批风控力度。比如某农商行推出了工薪快贷产品,年利率低至3.6%,贷款对象仅限当地缴存公积金单位职工。
另外记者注意到,大多消费贷款均标注了资金不能用于购买理财、房产以及炒股等非消费领域。且为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消费贷款的推广界面往往会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等。
某股份行客户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会运用科技手段,针对不同的贷款客户,实施差异化额度、利率定价。此外信贷审批手续及风控措施并未放松,只是效率较以往有所提高。”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23年春节时间较早,春节前后是用户消费的黄金期,也是临时性资金需求的高峰,消费信贷的需求比较旺盛,因此银行在信贷‘开门红’加码营销,往往能事半功倍。”
银行存款利率走低
在个人信贷利率下调的同时,银行的存款利率也在走低。目前银行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利率已经进入了“2时代”。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银行大额存单的利率普遍在3%以下,且额度较少。定存方面,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略高于大额存单,但也普遍在3.8%以下。
同时,今年1月中旬,部分中小银行还下调了存款利率。比如,某股份行表示,将对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进行调整,个人存款方面,定期整存整取二年、三年、五年利率分别由2.73%、3.5%、3.85%调整为2.7%、3.35%、3.7%。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小银行降低存款利率是为了主动管理负债成本,调整负债结构,缓解利差收窄和盈利压力。并且,存贷款利率的下调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银行的利润。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银行纷纷下调存款利率,这一定程度上来自于银行资产端利率的下降,要求银行降低负债成本,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在存款利率下调后,银行净息差压力已得到一定缓解。但需注意,存款类产品作为居民资产配置中最重要的一类产品,短期内利率继续下行的空间会十分有限。”
此外,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预计,1月份银行信贷投放“量增价减”,信用扩张好于预期。考虑到1月份春节效应后,2月份、3月份信贷投放将与市场自发需求修复关联度更高,同时,结合银行“早投放、早受益”的固有思维,一季度信用扩张有望实现累计同比多增。(证券日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